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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哪个部门负责鉴定
发布时间:2023-05-13 18:32:50   来源:问法  

【资料图】

一、工伤哪个部门负责鉴定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携带规定资料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4.根据体检结果,医学鉴定小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

5.根据鉴定意见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二、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一样吗?

1.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回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叫劳动能力鉴定;

2.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如果对该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鉴定费用该谁承担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法律快车提醒您,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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