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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空港新城高端人才申请公租房条件-焦点资讯
发布时间:2023-04-23 15:31:15   来源:本地宝  

(一)符合空港新城《进一步加快高端人才聚集若干意见》 (陕空港发(2019)17号)文件规定经空港新城人才办认定的高端人才;


(相关资料图)

(二)在空港新城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空港新城高端人才标准:

一、企业核心管理、研发人才

1.在企业(机构)中担任高管职务,或在企业(机构)生产、研发岗位承担重要工作,对企业(机构)经营管理、研发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该类人才所在企业(机构)为空港新城主导产业的,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总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家企业(机构)认定核心管理、研发人才5人,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总额每增加100万元,增加核心管理、研发人才1人,每家企业(机构)最多不超过80人;所在企业(机构)为非主导产业的,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每家企业(机构)认定核心管理人才2人。

2.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等,符合西安市A、B、C类人才标准的高层次人才。

二、急需紧缺人才

1.取得民航局相关执照的飞行员。

2.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知名学校管理团队核心人才。

3.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国际、国内知名医学专家、知名医院管理团队核心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或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

2.持有国家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取得飞机维修相关执照的航空特业人员。

以上申报人员需与所在企业(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申报时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高端人才来空港新城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转化活动的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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