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展览 > > > 正文
广东清远: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
发布时间:2023-02-01 14:37:27   来源:金融界  


(相关资料图)

1月31日,据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清远市发布《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通知》显示,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清远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发展,着力为缴存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服务,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受理缴存人申请。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受理 良性循环

推荐内容

Copyright@  2015-2022 热讯器材装备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豫ICP备20005723号-6   联系邮箱:295 911 578@qq.com